质量目标
(1)学历教育毕业生满足经修正的STCW公约、教育和海事主管机关要求,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的安全和环保意识,敬业乐群,身心健康。
社会培训合格学员满足相关国际公约、国家有关法规和用人单位提出的质量要求。
(2)学历教育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90%,用人单位满意度不低于95%,学生对教育教学与管理的满意度不低于90%。
社会培训学员对培训与管理的满意度不低于90%。
(3)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初次考试及格率不低于全国同类本科院校平均水平,年度最终及格率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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